本报讯2月13日下午5时,“2·3”渠江沉船事故有了最终结果:沉船2只,落水人员共43人,被救起34人,溺死9人;死者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理,有关部门正对非法驾船者依法进行处理。
据渠县三汇镇镇长张树安介绍:2月3日上午8时40分左右,在渠江河离三汇镇码头约200米的江面上,由于人货混装、严重超载、非法驾驶导致沉船事故。责任人郑吉超,现年45岁,务农,翻沉客运船行驶证上是他儿子的名字,因儿子去年10月份去外地打工,这只船就由郑非法驾驶。当时船上共有38人,发生沉船时,汇西乡金河村村民郑吉柱驾驶的渔船疾驶过去营救落水人员,郑船上有他父子俩,另外还有三母女,当郑把船靠近时,被淹晕了头的落水者拼命抓住他的渔船,致使渔船也被抓翻沉水,渔船上的三母女当即溺水身亡。事发当天溺水身亡共4人,有关部门正月初一开始对下落不明的5人继续打捞,截至昨日,下落不明的5人全部被打捞起来。